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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馬瑞君/台中報導】

前台中縣地政處長陳守禮,於民國98年間辦理大甲地政事務所遷建,刻意隱匿軍方無償撥用土地訊息,反花費公帑8231萬元徵收土地,協助地主炒作買賣土地獲利4011萬元,台中地檢署偵結,依貪汙罪嫌起訴陳男。

改制前的台中縣大甲地政事務所,因狹窄、老舊,洽公民眾停車不便,於93、94年間提出遷建需求,因當時台中縣政府財政困難,長期負債數百億元,時任台中縣長黃仲生裁示,「以公有土地且能無償撥用方式取得為原則」。

當時,台汽客運在大甲有塊0.1295公頃土地被編列為機關用地,連續標售12次都流標;時任台中縣議會機要祕書陳健楷告知張姓業者,如果標得該土地可申請變更為商業用地,如變更不成,則可以找機關徵收以獲利。

張男認為有利可圖,透過陳健楷居間找何姓金主出資3000萬元,雙方共同出資以4220萬元,約當年度公告現值7成價格標得該土地。

何男等標得該土地後,因變更案受阻而遊說陳守禮徵收該土地。陳守禮明知可申請軍方無償撥用更適合的遷建土地,卻隱匿不報,且明知該土地遠小於大甲地政所遷建計畫提報的0.2公頃,決定以公告地價加4成協議價購8231萬元,徵收何男等人的土地。

縣府事後才知軍方願無償撥用「美人山軍營區」,重新規劃將大甲地政事務所遷至營區用地,並揭發此弊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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