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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日報【李光濱/花蓮報導】

花蓮地檢署檢察官羅美秀偵辦花蓮縣消防局民緊急避難包採購弊案,昨與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派駐法務部廉政署檢察官毛有增,共同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廉政官約50餘人,兵分11路同步搜索花蓮縣消防局及高雄市、臺中市、桃園市等承辦廠商公司與負責人住處等11處,查扣相關卷證資料,並帶回消防局副局長林建億及3名廠商經漏夜偵訊聲押後,今天下午4時許法官裁定准押林建億及廠商吳進標2人。

花蓮地院刑事庭長李水源表示,消防局副局長林建億及廠商吳進標2人因犯罪事實明確坦承收賄及行賄,但法官認為仍有串證及所犯為涉貪汙重罪,因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通信。另瞿姓及朱姓投標廠商則因坦承犯行無羈押必要,各獲15萬及5萬元交保。

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說,檢察官依目前調查證據顯示,花蓮縣消防局疑於民國100年採購分發縣民之緊急避難包時,涉違反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,刻意護航並誤導評選委員之評分方式,使該標案發生不正確之結果,圖利特定廠商捷士登皮件行不法利益近千萬元,因認被告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、政府採購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,傳喚被告林等4人訊問。

辦案人員查扣的投標DV光碟影帶發現會議是由林所主持,當時參與投標廠商有數家,但其中一家廠商曾私下示意行賄林希望藉此得標,而誤導評審委員評分情事,偵訊時林坦承收受廠商吳進標賄款數十萬元,吳則說是得標後的感謝款。林的委任律師簡燦賢說,林等都已坦承犯行還遭到羈押,「非常遺憾!」

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指出,調查人員掌握具體事證明確,但全案金錢流向仍有諸多疑點待釐清,不排除有向上發展可能。花蓮縣消防局局長林文瑞嚴正表示,全案係101年廉政署接受檢舉查察時,縣府全力配合查緝行動前後近3年,並請司法單位本於毋枉毋縱精神,儘速釐清案情,同仁如確涉及不法,對不法公務員將予以嚴懲,絕不寬貸,若未發現不法,亦能儘速還給公務員清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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